1.招标项目名称:原料车间投料破碎输送系统更改EPC总承包项目
2.招标人:重庆科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3.标的物:原料车间投料破碎输送系统更改施工
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1 项目概况:
4.1.1 本招标主要内容为:本项目位于重庆市铜梁区大庙镇金汇支路2号重庆科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拟新增投料破碎输送系统2套完成我司原料车间现有线路的更改,使我司原料车间后续投料上料工作更简便、原料车间投料破碎生产流程更简短以及预留更多空间位置以方便车间原料堆放。
4.1.2 施工要求:精确安装确保更改后的系统各组件安装位置和角度符合设计标准。
安全规范: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规范操作。
4.1.3 质量标准:确保所有安装工程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
4.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 天内落地交货并施工调试完成。
4.3 交货地点:重庆市铜梁区大庙镇金汇支路 2 号。
4.4 质保期: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质量保证期限1年。在此期间,如果发现由于安装或材料问题导致的故障,承包方需负责修复或更换。
5.付款方式:
乙方在取得甲方签署的进场施工证明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30%作为进场款,乙供材发运甲方现场并验收后甲方支付乙方 30%提货款,施工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甲方收到乙方全额增值税发票和验收报告后支付乙方 35%验收款,质保期满后甲方支付乙方尾款(合同金额的 5%)。
6.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3月30日16时00分。投标文件需按资格预审标、技术标、商务标分别密封后封面注明:重庆科达原料车间投料破碎输送系统更改EPC总承包项目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后,寄送或送达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太华镇罗丰工业园福建科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收件人(联系人:张夏莲、联系方式:19386739532)(投标人需将电子版投标文件拷贝到 U 盘与标书一并送达,如资格预审标未符合要求视为废标),逾期送达的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如投标人采用寄送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也应当在规定时间前送达,请投标人预留邮寄的时间。
7.保证金:
7.1 本次投标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 (¥24000元),汇入单位:重庆科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投标人在转帐汇款时务必在备注中写明:原料车间投料破碎输送系统更改EPC总承包项目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 2025年 03 月30日 16 时 00 分(付款回执单与开票信息一并发至邮箱:cg@kedane.cn),逾期不汇入款项取消投标资格。
7.2 缴款方式/账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支行
帐户名称:重庆科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账 号:123915407310000
7.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7.3.1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7.3.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3.3 其余本文件中规定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况。
8.投标要求:
8.投标要求:
8.1 投标人资质要求
8.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8.1.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8.1.2 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并具备土建施工能力和电力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
8.1.3 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1.4 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1.5 安装公司相关业绩不低于2个。
8.2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
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
(二)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企业;
(三)均为同一主体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企业;
(四)招标人认定可能影响招投标秩序的其他关系所涉企业。
如上述关联企业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恶意串标,将取消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 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8.3 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四)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六)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九)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十)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十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其他非常规的共同性或共通性或相似性。
有以上行为之一,将取消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若已经中标,视同废标处理,不 得参与我司后续其它项目的招标,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8.4 禁止投标人有以下行为
(一)投标人不得有任何作弊、行贿行为。
(二)投标人不得采取排挤和恐吓等不正当手段影响和破坏招标。
有以上行为之一,将取消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若已经中标,则视同废标处理,
后期不得参与我司其它项目的招标,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8.5 废标规定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其投标视为废标:
(一)投标技术方案与招标技术要求出现严重偏离;
(二)未在规定时间前汇入投标保证金、未在截止时间内送达投标文件;
(三)投标资格证明文件与招标要求出现严重偏离:
(四)其他本招标文件中规定废标的情况。
9.招标模式:一轮招标+开标定候选供方。当投标方小于或等于五家时,一次开标后综合 得分排名为前两名的投标方具备二次报价资格;当投标方大于五家时,一次开标后综合得分 排名为前三名的投标方具备二次报价资格。
10.开标方式及要求(线下开标)
10.1 开标时间:2025年 03 月 31 日上午 9:00 开始;地点在福建科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太华镇罗丰工业园区)。
10.2 开标顺序:先开资格证明、再开技术标,技术标结束后,统一开商务标,商务标不进行公开唱标。
11.评标办法:详细评分标准参照本标书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
12.招标人声明:最低投标报价不是中标的保证。
12.招标人声明:最低投标报价不是中标的保证。
13.中标后 7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中标投标人应缴纳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 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剩余差价应在甲方支付货款前补齐。未中 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宣布中标人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14.项目联系信息
联系人:张夏莲
联系人:张夏莲
联系电话:19386739532
办公地点:重庆市铜梁区大庙镇重庆科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5.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本投标报价应含 9%增值税和包装运杂保险费,如有异议请另作说明。
16.投标人必须按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商务投标文件三个模块编写投标文件, 各模块投标文件应单独装订并密封。请在商务投标报价一览表中填写价格、品牌、税率、总 报价金额,并签名盖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如果有商务偏离或技术偏离,请在投标一览 表中注明。注明供货范围及主要外购件价格清单、易损件清单和价格。成套设备按供货范围分项明细报价;资格证明文件中,需提供公司资信材料、投标人的法人授 权证明和相关业绩;技术投标文件中要求详细描述本投标项目施工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方案、原料车间投料破碎输送系统更改施工工程介绍、设备技术亮点、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不得低于我司技术清单方案要求标准)、施工能力介绍、施工组织设计、质量控制、现场安全管理、厂区环境保护等。
重庆科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4日
2025年3月24日
招标文件:重庆科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原料车间投料破碎输送系统更改EPC总承包项目
技术规格书:原料车间投料破碎输送系统更改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附件1:原料车间投料破碎输送系统更改项目工艺流程图
附件2:原料车间投料破碎输送系统更改项目布置参考图
附件3:原料车间除尘通风管道布置图-1
附件3:原料车间除尘通风管道布置图-2
附件3:原料车间除尘通风管道布置图-3
附件4:双级破破碎机设备一缆图(设备返资)
附件5:大倾角皮带及破碎缓存仓支撑平台支撑结构图-1
附件5:大倾角皮带及破碎缓存仓支撑平台支撑结构图-2
附件6:电气及公用工程接点图